市质监站,市安监站,各县(市、区)住建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关于印发广东省2018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促进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方案的通知》(粤人社明电〔2019〕26号)文件要求“实现本地区省市县各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的互联共享”。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通知》(粤建市函〔2018〕1664号)、《湛江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湛建管〔2018〕73号)等文件对项目用工实名管理的有关要求,为实现我市建筑工程用工管理规范化、信息化,我局使用由市建筑业协会组建的“湛江市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市平台),作为我市项目用工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平台。现将该平台上线试运行,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即日起,向全市建筑工程开放使用湛江市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网址:www.zjzhgd.cn/)。
二、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必须根据湛建管〔2018〕73号文件要求,组织对施工现场人员实名管理对象进行用工实名管理,并将管理信息上传至市平台。已成功和广东省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对接的项目应将实名制管理数据同步上传至市平台。
三、各在建项目施工单位应配备实现项目用工实名制管理所必须的硬件设施设备及出入通道,施工现场原则上实施封闭式管理,设立进出场门禁系统,采用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不具备封闭式管理条件的工程项目,应采用移动定位、电子围栏等技术实施考勤管理。
四、7月1日起,新办理开工建设手续或施工许可报建的项目施工总承包企业、监理单位必须在市平台开通各自项目负责人账号,并在项目现场设立实名制设施设备及出入通道,在市平台录入并上传已进场的施工现场人员信息。全市住建部门受理项目开工建设手续或施工许可报建时,应核实项目现场设立实名制出入通道和接入市平台的情况。
五、由市建筑业协会收集市质监站、市安监站、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劳务实名制管理机构及经办人员信息,进行账号分配。各级住建部门使用用户帐号登录市平台进行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并对平台个人数据负保密责任。各用户登陆后请尽快修改密码。
六、市平台免费面向各级有关部门和企业开放,建筑工人考勤数据接口标准详见(附件2),各在建工程项目单位可根据湛建管〔2018〕73号文件要求,自行采购或租赁符合接口数据标准的前端实名制采集设备与市平台进行对接,确保用工实名制管理数据互联共享,以及数据的安全、准确、完整、及时。
七、市建筑业协会负责组织有意愿参与项目前端实名制考勤设备的供应单位接入市平台,对外公布已成功连通数据接口并将实名制考勤数据实时上传至市平台的考勤机型号和供应单位联系方式,并协调解决供应单位及项目反映的技术及使用问题。
八、监管要求
(一)市质监站、市安监站、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及其管理机构应高度重视项目实名制信息化管理要求,会同同级人社部门利用市平台对落实实名制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约谈相关责任人;约谈后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提请人社部门进行依法查处。
(二)各县(市、区)在建项目接入市平台情况将列入年度各级农民工工资管理考核的重要指标。我局会同人社部门将不定期抽查各县(市、区)项目接入市平台的情况,并予以全市通报,对组织工作不力的单位通报批评。
九、平台操作及咨询
(一)各有关单位可进入市平台首页(www.zjzhgd.cn),在“办事指引”栏目下载《平台用户操作手册》(附件3)进行查阅学习。
(二)我局将对全市住建行业监管人员,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负责人、工程项目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三)为畅通各主管部门和企业交流与咨询,我局委托市建筑业协会建立QQ群,名称:湛江市实名制平台使用交流群,群号:725814844。请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各在建项目安排一名工作人员负责该项工作并加入该群,以及时了解最新信息,6月20日前将工作人员姓名和电话号码报送市住建局建管科(可以通过QQ群报送)。
各有关单位在市平台使用过程中有何建议和意见,请及时联系市建筑业协会(电话:3588393)和我局建筑市场监管科(电话:3588039)反映。
附件:1.施工现场人员实名管理对象
2.平台数据对接接口标准(试行)
3.平台用户操作手册(试行)
4.平台技术服务单位联系方式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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